主旨:公告標租本處114年度第2批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請踴 躍參加投標。
依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批計1戶房屋,公告標租標的、每月租金底價(新臺幣,以下同)、押標金、租賃期間(1-3年)及相關事項,臚列如下:
二、第1標: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221號5樓(含管理費新台幣3,574元整及11號停車位清潔費新台幣300元整),建物標示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1706-000建號,層次登記面積為88.00平方公尺,陽台登記面積10.06平方公尺,雨遮登記面積.54平方公尺,小計面積約105.6平方公尺(不含公設約31.94坪,含公設為44.67坪),每月租金底價27,000元整,押標金324,000元,屬定期租賃契約。
三、月租金及競標方式:租賃標的物以月租金為底價,由投標者以有效標之投標金額不低於底價之最高者得標。
四、投標規定事項:
(一)投標資格:投標者須具有法律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有租賃不動產權利之工商行號、人民團體、國內外法人,公務機關及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二)招標相關文件標封套、投標單、投標須知、空白租賃契約書逕自本處網站(網址:https://www.iapke.nat.gov.tw/【公告訊息】→【標租標售】)下載,並依投標須知規定填寫。
(三)投標者應於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將投標文件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總務組收發,逾時寄達者視為無效。
五、押標金及繳納方式:押標金(詳附表),逕向金融機構開立本票戶名「北基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六、履約保證金(押金):得標者應自得標日起30工作天內,完成租賃簽約手續,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押金),不足數於簽約前補足,未依規定期限內繳清履約保證金及完成租賃簽約手續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力,所繳押標金不予發還。
七、截止投標時間:114年6月26日下午2時止。
八、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時起於本處4樓會議室依標號次序開標,當日如遇颱風,則順延至上班日開標。
九、其他投標規定事項:
(一)租賃標的物之地籍資料,請投標者自行向地政機關查閱。
(二)公告所列標的物,本處得因故停止標租,投標者不得異議。
(三)本案標的物按現狀交付,投標人依公告說明約定勘查,得標後不得主張物有瑕疵。
(四)本公告為刊登事項,悉照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辦理。
(五)本公告事項,如刊登錯誤或字跡不清,以實貼本處公告(佈)欄為準。
(六)參觀標的物時間,114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請有意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