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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基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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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宣導-爆裂物處理

【爆裂物處理】

1.接獲電話炸彈恐嚇之處理:

(1)迅速通報政風單位,並向警方報案(110 或轄區警局)。

(2)儘量拖延通話時間,設法記錄通話內容。

(3)辨認可能打電話的地點(注意電話中之背景聲音,如車聲、人聲等)。

(4)瞭解來電者的特徵(如性別、年齡、語氣、口音等)。

(5)設法問出爆裂物置放地點、爆炸時間、炸彈大小形狀、放置目的等。

(6)婉言相勸,請其自動排除危害。

2.可疑爆裂物之處理:

(1)迅速通報政風單位,並向警方報案。

(2)現場人員不可觸動任何可疑之爆裂物。

(3)不可用手拉動或打開包裹。

(4)不可剪割繩索或開啟箱盒鎖蓋。

(5)不可用手翻動。

(6)不可用金屬或利器切刺包裹。

(7)不可剪斷可疑爆裂物上之任何電線。

(8)不可將可疑爆裂物置於水中。

(9)現場不可吸煙、點火或將可疑爆裂物置於高溫處所。

(10)不可將可疑爆裂物置於蒸汽管、輸送機或轉動輪胎物旁。

(11)疏散現場人員,實施安全警戒措施。

(12)疏散前應打開所有門窗,以減少爆炸之威力。

(13)耐心等待警察人員和防爆處理小組的支援。

 3.協助現場管制:

(1)在任何情況下,除防爆小組以外的人員不可碰觸可疑爆裂物。

(2)疏散員工及民眾,建立並維持警戒線。

(3)切斷危險區之電源、瓦斯管,搬走易燃物品。

(4)同時進行其他可疑物品之搜索或蒐證工作。

(5)對於在場圍觀民眾加以拍照,以利查出可能之嫌疑犯。

 4.爆裂物爆炸後之處理:

(1)加強現場管制,驅散、隔離圍觀群眾,以維護民眾安全,保全現場以利採證。

(2)調查死傷人數、受傷程度、附近醫院收容情形。

(3)調查爆炸後現場狀況,建築物破壞情形。

(4)送醫途中掌握傷者和死亡者之基本資料(如姓名、年齡和性別等),儘速送醫搶救治療。

(5)確保目擊證人,請其詳述爆炸過程之狀況。

(6)儘量保持現場完整,確實早期之蒐證調查。

 

~~資料轉載自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網站~~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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