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歷史小故事-嚴禁私下收、送禮的明成祖與收禮有道的孟子
前言:
唐太宗曾謂:「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鑑,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歷史人物,往往就像一面鏡子,給予後世人們一個絕佳的省思空間。
嚴禁私下收、送禮的明成祖
明朝是歷代懲罰貪官污吏最嚴厲的一個朝代,對官箴的要求非常嚴格,而對官吏的監督也是歷代之最。明成祖時,廣東布政使徐奇奉詔覲見皇上,帶了些嶺南的名產─藤蓆,準備餽贈給朝廷的官員。結果,半路被一巡邏官截獲送禮的名單,並交給皇上,明成祖爰交辦徹查。最後查證結果,徐奇準備送的人,都是以前曾經在他升遷時贈送過詩文給他的一些門生故吏,渠等私下並無不當收、送禮的情形。後來皇上也消除了疑慮,並將名單加以銷毀。
說實在的,這個故事只是一件小事,但卻被當作重大的案件來處理,我想原因無他,應該是為了維護崇高的「官箴」和「紀律」的緣故罷。當然,只要情、理、法兼有的「禮」,自然能夠收得心安理得,不是嗎!
收禮有道的孟子
有人質疑孟子說,你以往在齊國時,曾經拒絕齊王所送的一百鎰黃金,後來宋國及薛地的君主,分別送你七十鎰及五十鎰黃金,你卻都收下來,是否有標準不一,不為人知的道理呢…?孟子說:「在宋國時,因為要離開繼續週遊他國,宋君於是送我旅費,以便我完成後續的工作,所以我收下來了;而在薛地時,因為有人將對我不利,於是薛君送我金錢,以便我購買防身武器,並預防其他不時之需,所以我也收下來了。至於在齊國時,因為彼此並沒有任何贈、受的理由,齊王送我錢,豈非要收買我,幫他歌功頌德,這不是君子所應為的…。」
孟子的確是一位有智慧的人,真正把「禮」放在心裡,而不是拿在手上。所以說,只要名正言順、師出有名的餽贈,自然符合「禮節」,更不會有違法之虞。
~資料來源:農業部網站~